编辑:周末    更新时间: 2025-12-04 20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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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“喀嚓。”那声音很脆。像极了冬天踩断一根干枯的树枝。

莫延州手里的水晶烟灰缸落下时,我甚至没感觉到痛。只看见那双被誉为“京圈最贵”的手,

那双刚在大剧院弹奏过《拉赫玛尼诺夫》的手,瞬间变成了一滩红色的烂泥。“莫少,

这可是林大艺术家的手,您真舍得?”牌桌对面,肥头大耳的王总吐出一口烟圈,眼神玩味。

莫延州按着我还在抽搐的手腕,连眉头都没皱一下。“不过是十根指头。”他笑了,

笑得温润如玉,转头却将烟灰缸重重碾了碾。“王总要是不尽兴,这只也废了。”“啊——!

!”那种钻心的、连着筋脉被生生撕裂的痛,终于迟钝地传到了大脑。我惨叫出声,

猛地从床上弹起。“呼……呼……”满身冷汗。窗外在下雨,

那种霉湿的、混着下水道腥气的雨。这里不是金碧辉煌的会所,也不是莫延州的半山别墅。

这里是城中村,巷子深处的一家二手琴行。“又做梦了?”一只粗糙的大手覆上我的额头。

手心有厚厚的老茧,带着淡淡的松香和机油味。我哆嗦了一下,下意识把双手藏进被窝。

那里只有十根扭曲的、形如枯树根的东西。“别怕。”那个男人瘸着腿,

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糖水蛋,一瘸一拐地挪到床边。他是林笙。这一片出了名的瘸子修琴师。

也是我现在的丈夫。……“来,张嘴。”林笙吹了吹勺子里的蛋花,小心翼翼地递到我嘴边。

我就着昏黄的灯泡光晕,看着他那张被生活磋磨得有些沧桑的脸。很难想象,三年前,

就是这个男人在垃圾堆旁捡到了像死狗一样的我。那时我十指全废,高烧不退。

莫延州拿到了王总的融资,莫氏起死回生。作为代价,

我这个“没用的废人”被像垃圾一样丢了出来。“今天的糖水没放姜,

你不是不喜欢那个味儿吗?”林笙见我发呆,轻声哄着。我张嘴,温热的液体滑入喉咙,

压下了心底泛起的恶心感。我想接过碗,可双手刚伸出来,

那十根指头就像不受控制的鸡爪一样,剧烈痉挛。“当啷!”瓷碗摔在地上,碎成几瓣。

糖水溅了林笙一身。“对、对不起……”我慌了,下意识想去捡碎片。“别动!

”林笙一把按住我,声音急促。他顾不上擦自己身上的污渍,抓着我的手翻来覆去地看。

“没烫着吧?没扎着吧?”他的指腹很粗糙,蹭在皮肤上有点疼,却热得让人想哭。

我看着自己这双手。小指的关节呈现出一个诡异的直角,那是当初莫延州为了听个响,

特意多砸了一下。丑陋。狰狞。像爬在手背上的死虫子。“林笙,我是个废人。”我垂下眼,

声音嘶哑,“连个碗都端不住。”“瞎说。”林笙蹲下身,一点点捡起地上的碎片。

他的左腿因为早年的伤,弯曲得很费劲,动作显得笨拙又滑稽。“谁说是废人?

昨天你帮我调的那根弦,音准比我都好。”他抬起头,冲我憨憨一笑。那笑容里没有怜悯,

只有那种把心掏出来的讨好。“阿玥,等我攒够了钱,带你去国外治手。我都打听好了,

能接上的。”治手?我苦笑。莫延州请了最好的外科医生动的手,目的就是要彻底毁了我。

“不用了。”我缩回手,指尖还在神经性地抽痛。“现在这样……挺好。”至少,

不用再去弹那些讨好权贵的曲子了。不用再为了莫延州一句“我想听”,就弹到手指流血。

“咚、咚、咚。”琴行的卷帘门突然被人敲响。这么晚了,谁会来这种破地方?

林笙扶着桌子站起来,擦了擦手上的糖水渍。“可能是隔壁李婶,

说好了给她家孙女修电子琴的。你躺着,我去看看。”他拖着那条残腿,一高一低地往外走。

背影佝偻,却透着股让人心安的踏实。**在床头,看着他的背影,心里莫名涌上一股不安。

那种感觉,就像是三年前那个雨夜,我被按在赌桌上之前的预感。心跳莫名加快。“谁啊?

”林笙拉起卷帘门的声音很刺耳。外面的雨声瞬间灌了进来。紧接着,

是一个哪怕化成灰我都不会忘记的声音。“这就是你住的地方?”清冷,矜贵,

带着高高在上的嫌恶。那一瞬间。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。那根断掉的小指关节,

开始疯狂地、剧烈地抽搐起来,痛得我几乎窒息。不可能。他怎么会来这里?“先生,

您找谁?”林笙的声音有些局促。“找我丢的一样东西。”脚步声响起。

那是昂贵的手工皮鞋踩在劣质水泥地上的声音。嗒、嗒、嗒。每一步,

都像是踩在我的心脏上。我死死抓着被角,指甲——哦,我没有指甲了,只有光秃秃的肉球,

死死抵着布料。门帘被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挑开。那只手骨节分明,保养得极好,

手腕上戴着一只千万级别的百达翡丽。那是莫延州的手。也是当初按着我,亲手废了我的手。

那个穿着黑色高定西装的男人,就这样突兀地出现在这间充满霉味和机油味的狭小房间里。

他没看林笙。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,直直地落在我身上。视线划过我身上洗得发白的睡衣,

最后定格在我那双藏在被子下、还在发抖的手上。他笑了。一如三年前那样温润。“清玥,

玩够了吗?”他身后的雨夜里,停着一辆崭新的劳斯莱斯。车灯刺眼。将一身油污的林笙,

照得像个无处遁形的小丑。“玩够了,就跟我回家。”莫延州伸出手,掌心向上,

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。而在他身后,林笙手里的抹布“啪嗒”一声掉在地上。

那根被他视若珍宝的拐杖,在豪车强光的照射下,显得那么脆弱,仿佛轻轻一折,

就会断成两截。2莫延州掏出一块丝绸手帕,捂住了口鼻。像是闻到了什么腐烂尸体的味道。

“阿玥,这种猪圈一样的地方,你也住得下去?”他另一只手也没闲着,

随意拨弄着桌上林笙刚修好的一把小提琴。“嘣!”琴弦断了。林笙浑身一颤,

那是他熬了三个通宵才换好的弦。“莫先生,”林笙拖着那条残腿,挡在我面前。

他并不高大,甚至因为身体残疾显得有些佝偻,但此刻,像堵墙。“请你出去,

阿玥不想见你。”“阿玥?”莫延州咀嚼着这个称呼,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。

他终于正眼看了一次林笙。眼神像是在看一只不知死活的臭虫。“一个修破烂的瘸子,

也配这么叫她?”莫延州偏了偏头。甚至不需要他下令。身后的保镖上前一步,

锃亮的皮鞋狠狠踹在林笙那条萎缩的左腿上。“唔!”林笙一声闷哼,整个人重重跪在地上。

“林笙!!”我尖叫着想扑过去。

那根被林笙视若珍宝、那是他自己用红木打磨了整整一个月的拐杖,滚落到了莫延州脚边。

莫延州抬脚。“喀嚓。”上好的红木,在昂贵的定制皮鞋下,脆得像块饼干。断成两截。

就像三年前,我的手指一样。“啊——!!”林笙顾不得腿上的剧痛,伸手去够那截断木,

那是他站立的尊严。一只脚狠狠踩住了他的手背。用力碾磨。血,

瞬间混着地上的泥水渗了出来。“不……不要……”我浑身发抖,胃里一阵痉挛,

那根畸形的小指又开始抽搐,痛得我几乎无法呼吸。“莫延州!你冲我来!你别动他!!

”我跪在床上,声音嘶哑得像破风箱。莫延州松开了脚。

他嫌恶地在林笙的衣服上蹭了蹭鞋底的血迹,然后走到床边,居高临下地看着我。“冲你来?

”他伸手,冰凉的指尖划过我的脸颊,最后落在我那双藏在袖子里的手上。“清玥,

这双手废了,我可以给你请最好的医生。”“但这颗心要是野了……”他顿了顿,

眼神陡然变得阴鸷。“我就让这只瘸得不能再瘸的狗,彻底消失在京市。”窗外的雷声炸响。

惨白的闪电划过,照亮了林笙惨白的脸。他趴在地上,满嘴是血,却还在拼命摇头,

口型做着:“别答应……”我看着林笙。看着他手背上那个血肉模糊的鞋印。那是我的救赎。

是我在这地狱人间里,唯一的火光。我不能让他熄灭。哪怕代价是让我自己重回炼狱。“好。

”我闭上眼,泪水滑过那道还没愈合的伤疤。“我跟你走。”“阿玥!!

”林笙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吼。莫延州笑了。他脱下那件价值连城的西装外套,披在我身上,

遮住了那身洗得发白的睡衣。“乖。”他弯腰,不顾我的僵硬,直接将我打横抱起。

在这个充满了霉味、机油味和血腥味的雨夜。我像个没有灵魂的布娃娃,

被塞进了那辆恒温26度的劳斯莱斯。车门关上的瞬间。我透过满是雨水的车窗,看见林笙。

那个平日里连大声说话都不敢的男人,此刻却像疯了一样。他没有拐杖,站不起来。

他就那样在泥水里爬。十指***水泥地,指甲翻起,血肉模糊。

“把阿玥还给我……还给我……”他在雨里咆哮,声音被雨声吞没。车子启动了。

引擎的轰鸣声盖过了一切。莫延州升起了隔板,隔绝了外面的世界。他抓过我的手。

那双曾经被他一根根砸断的手。此时此刻,他却像对待什么稀世珍宝一样,拿出一张湿巾,

一根、一根地擦拭着。动作温柔得令人作呕。“看,”他指着窗外那个越来越小的黑点,

那个还在泥泞中挣扎的身影,“清玥,有些人注定要在泥里烂掉。”“而你,

天生就该在云端。”我木然地看着他。胃里的翻涌终于到了极限。“呕——”我侧身,

吐在了那张几百万的爱马仕地毯上。莫延州擦手的动作停住了。车厢里的空气瞬间凝固。

我抬起头,嘴角挂着秽物,冲他露出了三年来第一个笑。比哭还难看。“莫总,我有洁癖。

”“脏东西,我看了恶心。”莫延州盯着我,眼底的风暴在聚集。但他最终只是扔掉湿巾,

冷冷吐出两个字:“开车。”豪车飞驰而去。我闭上眼,手里紧紧攥着一样东西。

那是刚才被莫延州抱起时,我偷偷从枕头下摸出来的。一颗纽扣。林笙衬衫上的纽扣。

那是刚才他喂我喝糖水时,不小心崩掉的。还带着他的体温。……3半山庄园的空气里,

飘着股昂贵的沉香味道。很好闻。但我想吐。“莫总,这手……”陈医生摘下眼镜,

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珠。他不敢看我那双像枯树根一样扭曲的手,

更不敢看莫延州那张阴沉的脸。“指骨粉碎性骨折,愈合时没有做复位处理,

肌腱粘连严重……说实话,能保留基本的抓握功能已经是奇迹了。”“我要听的不是这个。

”莫延州坐在真皮沙发上,手里晃着半杯威士忌。冰块撞击杯壁。叮、叮。像某种倒计时。

“我要她弹琴。”莫延州抬眼,眸光森冷,“像以前一样。

”陈医生手里的病历本差点掉在地上:“这……这绝无可能!除非换一双手,

否则医学上……”“滚。”莫延州仰头,将烈酒一饮而尽。陈医生如蒙大赦,

逃命似的滚出了房间。房间里只剩下我和他。我缩在角落的单人沙发里,

身上还穿着那件几十万的高定睡袍,丝绸***的触感贴在皮肤上,像是一条冰冷的蛇。

我手里死死攥着那颗从林笙身上扯下来的纽扣。那是塑料的,甚至有点掉漆。但在我掌心,

它是热的。“过来。”莫延州放下酒杯,站起身。我没动。他两步跨过来,

一把拽住我的手腕。不是那只断手,而是手腕。他力气很大,但我感觉不到痛。

因为心已经麻木了。他拖着我,穿过长长的走廊,在一扇厚重的红木门前停下。推开门。

巨大的落地窗前,月光如瀑。正中央,静静地趴着一只庞然大物。

那是一架施坦威D-274。通体漆黑,烤漆面在月光下泛着幽冷的光泽,

没有任何一丝灰尘,昂贵、肃穆、冰冷。它不像乐器。像一口早已备好的、漆黑的巨型棺材。

“还记得吗?”莫延州从身后环住我,下巴抵在我的肩窝,温热的呼吸喷洒在耳边,

激起我一身鸡皮疙瘩。“三年前你就吵着要这台琴。那时候莫氏资金链断了,我买不起。

”“现在,整个京城,只有你能拥有它。”他把我推到琴凳前,按着我的肩膀让我坐下。

琴盖早已打开。黑白琴键像野兽整齐的獠牙,等待着撕碎什么。“弹一首。”他说。

我看着那些琴键,胃里翻江倒海的恶心感再次涌上来。三年前,

就是为了这所谓的“莫氏资金链”,他亲手把我的手指一根根敲碎在赌桌上。现在,

他居然要我用这双废手,弹琴?“我不会了。”我垂着头,声音干涩。“是不会,还是不想?

”莫延州的声音冷了下来。他突然伸手,抓起我那只畸形的右手,强行按在琴键上。“手型!

给我摆好手型!”他吼道。他用力捏着我的指关节,

试图把那些早已长歪、僵硬的骨头掰回标准的弧度。“喀、喀。”那是关节错位的声音。

剧痛。但我叫不出来,只是冷汗瞬间湿透了后背。我的小指根本无法弯曲,

像根废弃的木棍一样直愣愣地戳在琴键上。食指和中指更是无力地塌陷。“叮——咣!!!

”一串刺耳、浑浊、毫无美感的噪音在空旷的琴房里炸响。那是从“棺材”里发出的哀鸣。

莫延州愣住了。他看着我那只在他掌心里像软泥一样瘫软、根本挂不住琴键的手。

那不再是艺术家的手。那是废品。“莫延州。”我抬起头,看着他那张因愤怒而扭曲的俊脸,

轻声笑了,“你把一个花瓶打碎了,粘起来,还指望它能装水吗?”“别做梦了。”“啪!

”一记耳光重重甩在我脸上。我被打得偏过头去,嘴里尝到了血腥味。莫延州胸口剧烈起伏,

他看着自己的手,似乎没想到会失控。但他很快收敛了情绪。

他又变回了那个高高在上的莫总。他掏出手帕,一根根擦拭刚才碰过我的手指,

仿佛那是沾染了什么脏东西。“三天后。”他背对着我,声音冷得掉冰渣。

“莫氏上市庆功宴,京圈所有的名流都会来。”“我要你在开场曲上独奏。

”我捂着红肿的脸,不可置信地看着他的背影:“你疯了?我现在这样,上去只会让你丢脸!

”“丢脸?”莫延州转过身,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。“清玥,我要让所有人看到,

哪怕你废了,也是我莫延州养的金丝雀。只要我让你叫,你就得叫。”他走到门口,

手搭在门把手上,停住了。“你可以不弹。”“但你那个瘸子老公……”他轻笑一声。

“听说他那只好腿,最近也不太利索?不知道要是两只腿都断了,他还能不能爬着来找你?

”我浑身一僵。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的肉里,却感觉不到疼。“莫延州!!”“练好它。

”门“砰”地一声关上了。空荡荡的房间里,只剩下我和那口漆黑的“棺材”。

我颤抖着伸出手,抚摸着冰冷的琴键。倒影里。我的脸苍白如鬼。而那架钢琴深处,

仿佛映出了林笙那张憨厚、焦急的脸。“阿玥,手疼就别弹了,我给你揉揉。

”眼泪终于砸落在黑白键上。我拿起那颗塑料纽扣,轻轻放在谱架上。那是我的听众。

唯一的听众。三天后是吗?好。莫延州,你想听,我就弹给你听。弹一首,

让你这辈子都忘不掉的曲子。4这件礼服是红色的。正红。像刚流出来的动脉血。“真美。

”莫延州站在巨大的落地镜前,替我拉上背后的拉链。冰凉的指尖划过我的脊背,

那里有一道长长的陈旧伤疤——是他两年前为了逼我回来,让人放狗咬的。现在,

红裙遮住了一切丑陋。只露出我惨白的脖颈和那双依然无法伸直的手。“走吧,

我的大钢琴家。”他挽起我的胳膊,像挽着一件刚修复好的古董花瓶。……宴会厅里,

衣香鬓影。水晶吊灯的光晃得人眼晕。我一出现,原本嘈杂的大厅瞬间安静了一秒。紧接着,

窃窃私语像潮水一样涌来。“那是吴清玥?当年的天才少女?”“天呐,

你看她的手……怎么跟鸡爪一样?”“听说为了攀高枝被莫总甩了,在贫民窟嫁了个瘸子,

现在怎么还有脸回来?”那些目光像针,密密麻麻地扎在身上。我低着头,死死掐着手心。

莫延州似乎很享受这一刻。他端着香槟,接受着众人的恭维,偶尔侧头看我一眼,

眼神里满是“你看,离了我你什么都不是”的傲慢。“哟,这不是清玥吗?

”一个穿着白色鱼尾裙的女人走了过来。是宋以此,当年音乐学院被我压得万年老二的同学。

她目光落在我的手上,夸张地捂住嘴:“哎呀,这手怎么废成这样了?

以前这可是买了千万保险的手啊。”她伸出自己保养得宜的手,在我面前晃了晃。

“真是可惜,今晚我还想请教一下拉赫玛尼诺夫呢。”周围爆发出一阵低笑。我咬着牙,

没说话。莫延州抿了一口酒,淡淡道:“既然宋**想听,清玥,你就上去露一手。

”我猛地抬头看他。他眼神戏谑,像是在看一场猴戏。“去啊。”他在我耳边低语,

“别忘了林笙。”林笙。这两个字像咒语,抽干了我所有的力气。我像个提线木偶,

一步步挪上舞台。灯光打下来,刺眼得让人想流泪。我坐在那架黑色的施坦威前。

台下无数双眼睛盯着我,等着看笑话,等着看曾经的天之骄女跌进泥里。我抬起手。

畸形的小指在那一刻因为紧张,再次剧烈抽搐。根本控制不住。“当——!

”手掌重重砸在琴键上。不是旋律,是一声沉闷的、难听的巨响。全场死寂。随后,

爆发出一阵更加肆无忌惮的哄笑。“哈哈哈哈,这就是天才?”“弹棉花都比这好听吧?

”宋以此笑得花枝乱颤:“莫总,您这前未婚妻,现在是改行做喜剧了?

”羞耻感像火一样烧遍全身。我浑身发抖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就在这时。

宴会厅的大门突然传来一阵骚动。“滚开!别拦我!!”那声音嘶哑、焦急,

带着不顾一切的疯狂。我猛地站起来。只见几个保安正拖着一个男人往外丢。

那个男人穿着一身皱巴巴的廉价西装,裤腿上全是泥点,脸上还有被打出的淤青。是林笙。

他没有拐杖,是被两个人架着胳膊拖行的。但他还在拼命往里挣扎。“别弹了!阿玥!

别弹了!!”他红着眼,死死盯着舞台上的我。他知道我有多骄傲。

他知道这双手对我意味着什么。他宁愿自己死,也不愿看我受这种屈辱。“谁让他进来的?

”莫延州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。他放下酒杯,酒杯磕在桌上,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
那是动怒的信号。保安吓得松了手。林笙失去支撑,“扑通”一声摔在光洁的大理石地板上。

但他没管,手脚并用地向我爬过来。像一条执着的狗。“阿玥,跟我回家……我们不弹了,

我们回家……”他伸出手,那只满是老茧和机油味的手,想要来够我的裙摆。

却在距离我只有半米的地方,停住了。一双锃亮的皮鞋,踩在了他的手腕上。

莫延州居高临下地看着他。“我说过什么来着?”莫延州整理了一下袖扣,

声音轻得只有我们三个人能听见。“要是两只腿都断了,你还能不能爬?”我瞳孔骤缩。

“莫延州!不要!!”我提着裙摆想冲下去。晚了。莫延州身后的保镖早已心领神会,

拿起旁边装饰用的实木罗马柱,狠狠砸向林笙那条完好的右腿。“喀嚓——!!!

”令人牙酸的骨裂声。比琴声响亮。比嘲笑声刺耳。那一瞬间,整个宴会厅都安静了。

“呃啊啊啊啊——!!!”林笙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,整个人痛得弓成了虾米,

冷汗瞬间湿透了那身廉价西装。他的右腿,呈现出一个诡异的、反人类的角度。彻底折了。

“林笙!!”我尖叫着扑过去,跪在地上,想抱他,却又不敢碰他。血。暗红色的血,

很快浸透了他的裤管,流到洁白的大理石地面上。和我的红裙子融为一体。触目惊心。

“疼……阿玥……别看……丑……”林笙痛得脸都扭曲了,却还在颤抖着伸手,

想去捂我的眼睛。我抓着他满是血污的手,贴在自己脸上,眼泪决堤而出。“莫延州!

你就是个畜生!!”我抬起头,死死盯着那个魔鬼。莫延州接过助理递来的湿巾,

慢条斯理地擦着并没有沾到血的手。“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。”他冷冷地看着我,

眼神里没有一丝温度。“清玥,还要继续闹吗?”保镖再次举起了那根染血的棍子。这一次,

对准的是林笙的脑袋。空气凝固了。所有的愤怒、所有的恨意、所有的尊严,在这一刻,

在林笙的性命面前,都变得一文不值。我看着林笙奄奄一息的脸。他是无辜的。

他只是个修琴的,他唯一的错,就是爱上了我这个扫把星。“不闹了。”我听到自己说。

声音平静得可怕。我松开林笙的手,缓缓转过身,面向莫延州。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。

在所有嘲讽、看戏、惊愕的目光中。双膝一软。“扑通。”我跪在了莫延州面前。

膝盖磕在大理石上,生疼。但我感觉不到。我低下头,额头贴着他冰冷的皮鞋鞋面。

那是以前我最不屑的姿态。“求莫总……放过他。”“只要你放了他,我什么都听你的。

”“我弹琴,我当狗,我都愿意。”宴会厅里死一般的寂静。莫延州低头看着我。良久,

他笑了。笑声在空旷的大厅里回荡,带着某种扭曲的快意。“早这样,不就少断一条腿了吗?

”他伸手,像摸宠物一样,摸了摸我的头顶。“把这个垃圾丢出去。”“别弄脏了我的地毯。

”保镖拖着昏死过去的林笙走了。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。我依然跪在那里,

像一尊红色的雕塑。指甲深深嵌进掌心的肉里,鲜血淋漓。没人看见。在那低垂的眼帘下,

原本死寂的瞳孔深处,有什么东西彻底碎了。又有什么东西,在废墟里,

疯狂地、野蛮地生长出来。那是“同归于尽”的种子。5我醒来的时候,

入眼是繁复奢华的水晶吊灯。身下的床垫软得像云,却让我觉得脊背发寒。

不是城中村那张硬板床。也没有林笙身上好闻的松香和机油味。“醒了?

”莫延州坐在床边的单人沙发上,手里拿着一份财经报纸。阳光透过纱帘打在他脸上,

轮廓深邃,矜贵得不像话。如果忽略他脚边那只正在***伤口的杜宾犬,

这画面甚至称得上温馨。那只狗,就是当年咬我的那只。我动了动手指。昨晚跪得太久,

膝盖钻心地疼,像是碎了。但我没叫。我撑着身子坐起来,被子滑落,

露出身上那件莫延州早就准备好的真丝吊带睡裙。那是他最喜欢的白色。纯洁,

透着股好拿捏的软弱。“渴。”我开口,嗓音哑得像含了把沙子。莫延州挑了挑眉。

他似乎预想过我会哭闹,会砸东西,唯独没想到我会这么平静地讨水喝。他放下报纸,

倒了一杯温水递给我。我接过,双手捧着杯子。那根畸形的小指因为用力而微微翘起,

像个讽刺的钩子。我不避讳,大口大口地喝完。水流过干裂的喉咙,带起一阵刺痛。

“还要吗?”莫延州问,语气里带着一丝玩味。“不用了。”我把杯子放在床头柜上,

掀开被子下床。双脚落地的瞬间,膝盖一软,差点跪下去。莫延州没扶。他就那样看着,

像在评估一件刚修复好的玩偶,关节是否灵活。我扶着床沿站稳,忍着剧痛,

一步步挪到衣帽间。十分钟后。我选了一件他以前最喜欢的淡蓝色居家服出来。

莫延州正在穿西装。我走过去,从衣架上取下那条深蓝色的领带。“我帮你。

”莫延州的手顿在半空。他低头看着我,眼底闪过一丝错愕,随即化作浓浓的嘲弄。“清玥,

你又在玩什么把戏?”他捏住我的下巴,指腹摩挲着昨晚被他打肿的脸颊。

“昨晚还在宴会上演贞洁烈女,今天就想通了?”我没躲。反而微微踮起脚尖,

将领带绕过他的脖颈。我的手很残,动作很慢,甚至因为手指无法弯曲,系得很费劲。

但我很认真。像是在给死刑犯套上绞索。“我想通了。”我垂着眼,看着他喉结上下滚动。

“林笙是个瘸子,现在两条腿都断了,就是个废物。跟着他,我连饭都吃不上。

”“莫总有钱有势,能给我最好的。”“人嘛,总得活着。”我把领带结推上去,

整理好衣领,然后抬起头,冲他露出了一个标准的、露齿八颗的笑。“以前是我不懂事,

以后我会乖。”莫延州盯着我的眼睛。似乎想从里面找出哪怕一丝的恨意或不甘。

但他失望了。那双眼睛里只有死水一般的平静,和毫不掩饰的、对权势的“妥协”。“呵。

”他笑了。那是一种掌控者对猎物彻底臣服的满意。他一把搂住我的腰,将我按进怀里,

低头吻了下来。带着烟草味,霸道,令人作呕。我僵硬了一瞬,强迫自己放松身体,

甚至伸手,轻轻抓住了他的西装下摆。那是那颗塑料纽扣藏着的地方。一吻毕。

莫延州心情大好。“既然这么乖,想要什么奖励?”他松开我,理了理被我抓皱的西装。

我深吸一口气,指甲掐进掌心。“我想见林笙一面。”莫延州的脸瞬间沉了下来,

周围的气温仿佛降了几度。“别误会。”我立刻开口,语气里带上了几分嫌弃和决绝。

“我只是想跟他做个了断。”“你也知道,他那种烂好人,如果不当面说清楚,

他会一直纠缠。我不想以后做莫太太的时候,还要被一个乞丐骚扰。”“我想当面告诉他,

我不爱他,让他死心。”莫延州审视着我。几秒钟后,他嘴角的笑意加深了。

那是一种残忍的、看好戏的笑。“当面说就不必了。”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,划开屏幕,

递到我面前。“不过,我可以让你看看他现在的样子。”我接过手机。

屏幕上是一个实时监控画面。画面昏暗,噪点很多,

但依然能看清那是城西的一个废弃化工厂。这地方我熟。三年前,林笙就是在这里捡破烂,

攒够了给我买第一件衣服的钱。而现在。在那堆生锈的化工桶中间,绑着一个人。林笙。

他被粗麻绳五花大绑在椅子上,双腿软绵绵地垂着,裤管上的血迹已经干涸发黑。

他的头无力地耷拉着,生死不知。而在他周围,堆满了易燃的废旧纸箱和……我瞳孔骤缩。

那些桶上印着易燃品的骷髅标志。“怎么样?”莫延州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,轻飘飘的。

“这个了断的方式,满意吗?”我手一抖,差点拿不住手机。那根畸形的小指又开始抽搐,

连带着心脏都在痉挛。但我不能露馅。绝对不能。我死死咬着舌尖,直到尝到血腥味,

才勉强稳住声线。“他……还活着吗?”“暂时。”莫延州抽走手机,随意地抛了两下。

“看你表现。”“表现得好,我就让人把他扔回贫民窟自生自灭。

”“表现得不好……”他没说完。只是伸手,按下了墙上的智能控制面板。

“唰——”窗帘自动拉开。正午刺眼的阳光照进来,却照不暖这个冰窖一样的房间。

“十分钟后,我要在楼下看到你。”“今天这顿午饭,你喂我。”莫延州说完,

转身大步走了出去。门没关。他笃定我不会跑,也不敢跑。我站在原地,看着那扇敞开的门,

像是看着一张深渊巨口。口袋里,那颗纽扣还在。它是我最后的脊梁。我走到镜子前,

看着里面那个穿着淡蓝色居家服、面色苍白却妆容精致的女人。

那是莫延州想要的“吴清玥”。也是即将杀死莫延州的“吴清玥”。“林笙,等我。

”我对着镜子,无声地做了一个口型。然后,拿起桌上的眉笔,在手背上狠狠划了一道。

不疼。但这道红痕,会时刻提醒我。我是个木偶。一个肚子里装满**的木偶。

6三分熟的M9和牛,切开时还会渗出血水。我握不住刀叉。那根断掉的小指总是碍事,

金属刀柄在盘子上划出“滋啦、滋啦”的刺耳声响。莫延州也不催。他单手支颐,

像欣赏某种行为艺术一样,看着我满头大汗地与一块牛肉较劲。“以前你的手多稳啊。

”他晃了晃红酒杯,猩红的液体挂在杯壁上。“那时候你弹《鬼火》,手速快得我都看不清。

现在连块肉都切不开。”我不说话。只是咬着牙,用尽全身力气压下刀刃。终于,

切下来一小块。我用叉子叉起,递到他嘴边。“莫总,请用。”莫延州张嘴***,

舌尖有意无意地扫过我的指尖。湿滑,冰冷。像被毒蛇信子舔了一口。“味道不错。

”他嚼着带血的肉,眼神却盯着我,“就是有点腥。”“嗡——”桌上的手机震动了一下。

莫延州看了一眼屏幕,嘴角的笑意突然变得有些古怪。“清玥,看来老天爷都在帮你做了断。

”他拿起遥控器,按下了那个红色的按钮。餐厅正前方的巨幕投影缓缓降下。

那个熟悉的、昏暗的废弃化工厂再次出现在眼前。只是这一次,多了些不一样的东西。烟。

浓烈的黑烟,正从画面的一角像恶鬼一样窜出来。“哎呀。”莫延州故作惊讶地挑眉,

“这么干燥的天气,那些废纸箱怎么就自燃了呢?”我手中的叉子“哐当”一声掉在盘子里。

“林笙!!”我扑到屏幕前,手指死死***那层冰冷的幕布。画面里,火势蔓延得极快。

那些堆积如山的化工废料和纸箱,瞬间成了助燃剂。火舌***着林笙的裤管。“唔!!

”被绑在椅子上的林笙被烫醒了。他剧烈地挣扎,椅子在地上摩擦出令人牙酸的声响。

但他断了两条腿。根本动不了。“救人……莫延州你让人去救他!!”我回过头,

跪在地上抓着莫延州的裤脚,声音抖得不成样子。“我答应你了!我都答应你了!

你让他活……求你让他活……”莫延州无动于衷。他甚至优雅地切了一块牛肉,

放进嘴里细细品尝。“晚了。”他咽下肉,冷漠地看着屏幕。“而且,你看他在干什么?

”我猛地回头。屏幕里,绳索被火烧断了。林笙摔在地上。他浑身都着了火,

变成了一个火人。但他没有往门口爬,没有求救,甚至没有打滚灭火。他疯了一样,

拖着那两条断腿,拼命爬向角落里的一堆垃圾。那里,有一件被扔掉的、脏兮兮的外套。

那是他被抓来时穿的。“他疯了吗?”莫延州皱眉,似乎无法理解这种找死的行为,

“为了一件破衣服?”不。不是衣服。林笙把手伸进外套内侧的口袋,

掏出了一叠皱皱巴巴、泛黄的纸。那是……我呼吸骤停。那是三年前,我手指刚断时,

绝望中写下的半首残曲。我以为早就丢了。原来他一直贴身带着。一直带着。

“哗啦——”头顶的一根横梁带着火砸下来。“不!!!”我嘶吼出声,

指甲在地上抓出了血痕。屏幕里。林笙做了一个让我灵魂都在颤抖的动作。他没有躲。

他像只蜷缩的虾米,整个人扑在那叠纸上。用后背,用血肉,死死护住了那叠乐谱。

那是我的梦。是他眼里的光。横梁砸在他背上。火光瞬间吞噬了他。没有惨叫。

只有火焰燃烧脂肪发出的“噼啪”声,通过顶级的环绕立体声音响,清晰地传遍了整个餐厅。

在那一瞬间。我仿佛闻到了那股焦糊味。那是烤红烧兔肉的味道吗?还是烤肉的味道?不。

那是我的林笙。那个会在下雨天给我修屋顶,会用粗糙的大手给我揉手指,

会瘸着腿给我买糖水的林笙。正在被烧成灰烬。“真蠢。”莫延州放下刀叉,

拿起餐巾擦了擦嘴。“为了几张废纸,连命都不要了。”“这就是底层人的思维,

永远分不清什么更重要。”屏幕上的画面变成了一片雪花。信号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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