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突然想起了那天夜晚。
我如往常一样,送完最后一单后,在戒备森严的研究院门外等候。
“师妹,你等一下!”
带着眼镜、温文尔雅的成熟男士小跑上来,这样的场景,我已经连续看了半年了。
每一次,裴云海都追在穆思娣身后。
我静静地躲在公交站台的阴影里,藏起了明显小一号的一条腿,一脸向往的看着裴云海。
明目张胆的表达热烈的爱意,完美的人生履历和充满光明的前途,连名字,都像是小说中的男主。
我突然觉得,他们站在一起,才是天生一对。
刚开始时,穆思娣面对裴云海,充斥着冷漠且不耐烦,避之不及,就像平日里对我一样。
后来这座冰山好似被小太阳一般的裴云海融化,只有面对他时,才会面色柔和,耐心说话。
之后,她坐在我的电动车后座,拿着裴云海硬塞的礼物,认真的问道:
“周晨,什么是喜欢?”
我专心的把控着小电驴的速度,尽量平缓前行。
顺便把刚刚忘记放下的头盔面罩放下,这晚风,吹得人眼睛发酸。
当时我的回答,我现在依然记得。
我尽量平缓着语气说道:
“嗯,喜欢应该是,见到她,就怦然心动,想起她,就心情愉悦。”
——“就是你在跟穆思娣‘同居’啊,我呸,你个瘸子也配?”高中时曾经霸凌过我的同学突然找到我,将我的小电驴推翻在水沟。
“喜欢,会尽量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在对方面前,狼狈时,会害怕相遇。”
——“穆思娣!我不允许你就这样放弃!”第一次查询成绩时她面如死灰,我安慰了她整整一下午。
“喜欢,就是非常在乎她的一切,每一句话,每一件事,每一个值得纪念的瞬间。”
——“我跑了一个通宵,挣了三百多块钱,买了蛋糕,恭喜上岸呀。”清晨,我努力站得挺拔,将蛋糕递给她。
“喜欢就是,会吃醋,会生气,也会很安心。”我一边说着,脑海里画面不断。
突然遇到红灯,我一个急刹,那条好腿率先撑地,平稳停下。
背后的柔软触感让我心底一颤,因为惯性,穆思娣撞个了个满怀。
我刚要回头道歉,一双小手,却环在了我的腰间。
“嗯,注意看路。”他的声音从背后传来,熟悉的平静中,好像有了一丝慌乱。
或许正是因为那一刻的温暖,才让我生了不该有的妄念。
小说《不是,送外卖也会被长腿女神喜欢?》 试读结束。